一、为保证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正规化、制度化,确保中心组学习的效果,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由院党委委员、院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构成。必要时扩大至系主任、党支部书记。 三、严格学习计划。院党委中心组要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前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做出本次学习的具体安排,并提前发送给学习中心组成员。 四、保证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一般每个月学习一次,每次学习1-2天;对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任务,要及时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时间。 五、搞好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按指定的“干部自学必读书目”进行自学,并以专用笔记本做好自学笔记。 六、严肃考勤、记录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中心组秘书对每次集中学习都要进行考勤登记,规范请假制度。学习内容要有详实记录,各成员要作好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和笔记均要采用专用记录本,不得与工作记录互相混杂。 七、党委中心组学习方式要形式多样,不拘一格,中心组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采取专题讨论、专题报告、考察调研、观看录像等形式。专题报告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主讲;专题讨论事先根据学习内容列出讨论提纲,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应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作好充分准备。 八、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要作为干部年终述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改进。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党委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