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专业培养方案一、业务培养目标二、业务培养要求三、主干学科四、主要课程五、学位课程六、修业年限及所授予学位七、课程学时与学分要求八、培养方案安排
数据更新:2011-05-13
**码:030101 执 笔 人:朱春晖、彭栋霞 审 核 人:李连根 一、业务培养目标 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哲学人才,学生毕业后能接受研究生教育,成为哲学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也能够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宣传教育、企业文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为有良好的哲学素养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1)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乐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具有扎实的哲学基础理论,熟悉哲学各二级学科的基础知识,并对其中1-2个学科的理论知识有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理解与把握,了解其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了解国内外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前沿状况。 (3)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从事本专业和相邻专业实际工作的素质与能力,包括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管理与组织能力等。 (4)熟悉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心理和健康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哲学 四、主要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西方哲学史、现代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中国哲学原著选读、美学、伦理学、宗教学、社会学、政治学、逻辑学、哲学专业外语、国外马克思主义等。 五、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哲学史纲要,法律基础与思想品德修养,文献检索,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大学体育。 六、修业年限及所授予学位 四年。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学时与学分要求 四年总课程学时为2442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878学时,占35..95%;专业基础课696学时,占28..50%;专业课464学时,占19.00%;专业选修课256学时,占10.48%;公共选修课132学时,占5.41%。修满以上课程156学分,同时必须修满35周实践环节30学分。 八、培养方案安排 1、培养方案进程总表(见附表1); 2、培养方案进程表(见附表2);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表(见附表3); 4、辅修课程表(见附表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