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数据更新:2016-10-21
院属各班级: 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生工作部学助(2016)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实际情况,为做好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评审细则规范如下: 第一条:资助对象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同学、烈士子女、突发意外以及家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应优先考虑。 第二条: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为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三等为2000元/年, 各档比例分别为1:1:1,特别困难学生分配一等或二等助学金,困难学生分配二等或三等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分配三等或不分配助学金。 第三条:资助人数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今年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助学金49人,二等助学金49人,三等助学金49人 第四条: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表现优异者可以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表现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以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学校认定2016-2017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一等助学金应达到4次以上,二等助学金应达到3次以上,三等助学金应达到2次以上。 第五条:评审原则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一人不复评原则。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成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2、学生申请并打印2份《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10月20号前)上交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助学部。 3、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优先考虑特别困难学生,其次是困难学生,最后为一般困难学生),在对学生进行全面了解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具体考虑: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同等贫困等级下,优先无违纪违规记录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同学优先考虑;同等贫困等级下,优先学习成绩优秀者。 4、等额推荐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选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根据反馈意见,如需调整,进行审核、调整,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填写《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 资助学生备案表》报学工部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6、学院将材料汇总,于2016年11月10号前上交学校资助办。 第七条:监督方式 为广泛接受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师生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监督电话:学工办电话:0731-58291102,伍老师:15173240395,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dxs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58290703。 第八条:后期管理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要自强自立、积极进取,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如擅自在外租房、材料作假,及私自瓜分助学金、以助学金请客或进行奢侈消费等,一经查实,一律终止对其资助!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